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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4)

班別資料
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4)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106/08/21-106/09/06
106/05/22-106/08/14
陳柔卉
(02)8969-2150 分機2127
新北市板橋區(學科)萬板路141號;(術科)新北市私立大同老人照顧中心(養護型)(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425號)
口試
內容簡介
報名資格
不限
16到65歲
不限
不限
1. 年滿16歲至65歲有意從事照顧服務員工作之失業勞工,並於訓後至產訓用人單位就業。
2. 參訓學員以失業者身分在一年內(以參訓班次之結訓日起算)參加本中心所辦職業訓練以一班為限。
3. 二年內曾參加相同性質之職訓班別(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縣市政府勞政單位所辦或補助之職訓課程為準),且未有就業紀錄(以勞保投保紀錄為準)者,不得參加同職類之訓練。
4. 參訓學員於職訓班別參訓期間或訓後90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不予錄訓。
5. 已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者不予錄訓,開訓後才得知則予以退訓。
6.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檢附上課前3個月內地區級以上醫院之體檢報告,檢查項目詳見『注意事項(三)』 (體檢報告等確定錄訓後,於6/19開課時,最晚6/28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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