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辦理116年度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
內容
1.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2.補助資格:工會需完成申請LINE官方帳號,並已建置LINE官方帳號群組。
3.補助項目及金額:
(1)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中用量方案,補助中用量方案月租費。
(2)非初次申請之工會:升級至付費官方帳號高用量方案,補助高用量方案月租費。但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2,000人以上者,最高每月補助新臺幣4,200元。
4.補助限制:工會於勞動部核定補助方案後,自行升級至其他付費方案或加購訊息等者,需自行負擔超過勞動部補助部分;自行降級者,依實際使用方案金額覈實補助。
5.應備文件:
(1)實施計畫書,應包含下列事項:
*LINE官方帳號顯示名稱(應有工會之全稱或簡稱)。
*規格(含LINE官方帳號 ID、加入好友人數、預計每個月發送本部LINE官方帳號訊息或本部新聞公告相關訊息數等)。
*預期效益。
*申請補助之付費方案。
(2)工會團體登記證書影本。
(3)工會組織運作動態表。
(4)依工會法第31條規定所送事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最近一次證明文件。
(5)工會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情形,應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6)依「勞動部補助工會運用行動通訊軟體實施要點」第3點第2款第2目規定,非初次向勞動部提出申請,應另行提出下列文件:
*最近一次申請之本部核准函影本。
*LINE官方帳號群組目標好友人數達2,000人以上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