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補給站(背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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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腳踏車修護丙級證照輔導班(3)

班別資料
機器腳踏車修護丙級證照輔導班(3)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108/08/03-108/08/25
108/05/24-108/07/31
李逸民
(02)8969-2150 分機2123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
筆試
內容簡介
報名資格
不限
15到65歲
不限
不限
參訓學員一年內(以結訓日起算)參加本市所辦在職訓練以二班為限。
三年內曾參加本中心相同性質之職訓班別者不得參加同職類之訓練。
參訓學員於職訓班別參訓期間或職前訓練訓後180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但訓後已就業,且能提供現職之在職證明者,不在此限)不予錄訓。
參訓學員以投保勞工保險之勞工為主,在學學生及軍公教人員非屬「勞動力」範疇,故不符合本班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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