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訓補給站(背景圖)
:::

美容芳香美體人才培訓班-指定地區專班(淡水地區)

班別資料
美容芳香美體人才培訓班-指定地區專班(淡水地區)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110/10/06-110/12/09
110/07/27-110/09/24
楊涵妃
(02)2925-9620 蔣小姐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近捷運竹園捷運站)
筆試 口試
內容簡介
報名資格
不限
年滿15歲(含)以上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不限
不限
1.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2.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3.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4.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前項所稱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所稱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
不得招收軍公教、日間部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
附件下載

此課程為委外課程,無法經由此系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