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係配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第2項所公告之呼吸防護計畫及採行措施指引,自本(109)年7月1日施行,雇主選擇呼吸防護具時應實施密合度測試,又鑑於夏季高溫炎熱,勞工於戶外作業,雇主應強化採行熱疾病預防相關措施,爰為協助中小企業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保護勞工身心健康,新增補助呼吸防護及高氣溫戶外作業危害預防之設施或器具等,並修正相關附表及格式。
二、本年度受理補助申請案期限至10月20日止,若事業單位有補助項目之工作環境改善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措施輔導需求,請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委託辦理之北、中、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電話:0800-068580)。
109/08/11
勞動檢查處
最近修改日期:1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