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辦理110年「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之生活補貼」一案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6月4日勞動關1字第1100126591號辦理。
二、為降低疫情對勞工生活之衝擊,辦理勞工紓困措施,特訂定「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並於110年6月3日以勞動關1字第1100126581號函公告生活補貼費用相關核撥事項(請於勞動部網站「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查詢,網址:http://www.mol.gov.tw)。
三、另有關生活補貼核發流程及細節,可至勞動部勞動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肺炎協助專區」(網址:http://www.bli.gov.tw/)查詢,如有疑義,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洽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5555)。
四、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5月19日發布目前全國均為第三級疫情警戒,本方案採直接入帳及線上登錄帳號,在疫情警戒期間不要親自前往工會或相關單位詢問,避免造成防疫風險。
110/06/08
勞工組織科
最近修改日期:110/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