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條件:
一、特定資格(須有下列任1項特定資格):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者。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且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非屬第三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或職業輔導評量工作四年以上。
二、其他資格:
1、已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尤佳。
2、如已具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資格,請檢附有效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認證證明。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就業轉銜、職業重建諮詢及個案服務評估等相關業務。
2、辦理研擬職業重建計畫及連結適當服務資源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及1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1月10日起至114年01月24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特定資格所列之學歷及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專業證照影本。
(3) 勞動部函復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審查結果通知(網址:https://vrs2.wda.gov.tw/eVRS/),或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資格認證證明。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2人、備取4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缺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於進用前,未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者,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訓練,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否則無條件解僱。
2、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3、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第2階289薪點,現按月支給新臺幣39,015元。
4、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5、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黃專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99)。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一、時間:114年1月14日(星期二)13:50-17:30。
二、地點:新北市政府307簡報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
三、活動流程表:
活動流程表 |
|
活動名稱 |
114年度「勞動基準法暨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宣導會」 |
日 期 |
114年1月14日(星期二) |
時 間 |
內 容 |
13:50 ~14:00 |
報到 |
14:00 ~ 14:50 |
勞動基準法工時、工資、休假常見爭議說明 |
14:50 ~ 15:00 |
休息 |
15:00 ~ 15:50 |
勞動基準法工時、工資、休假常見爭議說明 |
15:50 ~ 16:00 |
休息 |
16:00 ~ 16:50 |
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說明 |
16:50 ~ 17:00 |
休息 |
17:00 ~ 17:30 |
綜合座談 |
17:30~ |
賦歸 |
【小叮嚀】
1.本次課程將不提供紙本講義,請錄取人員自行下載列印,敬請準時出席宣導會。
2.活動會場內禁止飲食(白開水除外),為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新北市訊】農曆年節將至,為避免勞工因加班趕工而發生職災,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即日起至2月中旬將執行春安專案勞動檢查,今(10)上午並由勞工局長陳瑞嘉率隊前往臺北港實施檢查,並為勞工朋友送上關懷物資,正式宣布春安啟動。這段期間勞檢處將鎖定物流、倉儲、國道客運業等實施專檢,提醒事業單位務必注意工時規定與職場安全,讓勞工朋友和旅客都能平安健康過好年。
勞工局說明,因年節前夕貨量暴增,貨櫃倉儲業常需配合加班運送,因此一早陳瑞嘉就頂著寒風和低溫,先到臺北港的貨櫃碼頭公司,在總經理高國隆的陪同下,關心勞工「拆櫃」與分類作業,同時檢視貨物堆置、堆高機卸貨及輸送帶轉運等作業情形。高總經理表示,過年、耶誕、購物節等特定節日,貨櫃到港數量會暴增,公司都會注意勞工出勤時數,陳局長也提醒春安期間都能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與安全規範。
隨後陳瑞嘉轉往汽車進出口業務的東立物流,在董事長施皇吉的帶領下,逐站瞭解清洗、除膠、裝配、檢修等作業情形,並由勞檢處同仁檢視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以及人員、機具動線管理等預防措施。目前東立物流負責國內相當高比例的進口車,未來還會承租南碼頭新廠館,陳局長於巡視期間一樣提醒勞資雙方注意現場安全管理,務必落實現場防護工作。
勞檢處進一步說明,實施春安專案檢查期間,勞檢員將前往企業現場實施檢查,要求雇主應落實安全衛生防護工作,例如倉儲、物流業者操作堆高機堆置或搬運貨物時,應規劃運行路線並設置管制引導人員,以避免意外發生。另春節期間是返鄉及旅遊高峰期,也特別提醒客運業者應避免駕駛超時工作而影響行車安全。
勞檢處最後呼籲,根據以往防災經驗,如有墜落危險的工作場所,應優先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升降機應有必要的安全裝置並定期實施安全檢查,衝剪機械也應設置護罩或護圍等防護設備,尤其機器在歲修保養時,應確實切斷電源停止運轉,並上鎖管制;另為防範火災、爆炸危害,液化石油氣、有機溶劑等危害性化學品的儲存或使用場所,應採取通風、換氣等措施。此外,雇主使勞工加班或輪班時,應隨時注意人員健康情況,並遵守勞基法工時上限,期盼在勞雇雙方共同努力下,營造一個安心及友善的工作職場。
撰稿人:勞動檢查處 綜合科 許博翔 22523299#609
資料詳洽:勞動檢查處 綜合科 科長凌苑珊 22523299#600
新北市勞檢處補助微型企業及自營作業者改善安全衛生設備,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止開放申請,除了原有的補助事項外,為達到預防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強化自營作業者投入經費改善器械設備及作業環境,提升安全衛生水準及文化,延續自營作業者(需提供稅籍登記資料及投保證明)為補助對象,另考量自營作業者資源較為匱乏,每項安全設備補助總額比率提高至80%,歡迎新北市的事業單位及自營作業者踴躍提出申請,詳細內容請參閱「 114年度新北市勞檢處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計畫」或電洽勞檢處02-2252-3299分機723、70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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