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辦理。
貳、目的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庇護工場拓展營運項目、用於搬遷或改善營業環境及新增、維護設備,以增加其競爭力,特辦理本計畫。
參、補助對象
許可設立於本市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及本局委託單位團體經營管理之庇護工場(以下稱庇護工場),以近3年內未獲本局或其他政府機關、學校或民間機構、團體補助裝潢及設備之新購、汰換、維修或搬遷為優先。
肆、補助原則
一、裝潢及設備之汰換維修費
於本計畫預算額度與補助項目及標準範圍內,依庇護工場之申請內容、執行能力及經本局核定服務庇護性就業者與職場見習者規模(如下)核算裝潢、設備新購汰換維修經費,每案最高補助各核定項目總額之百分之八十,受補助庇護工場應備自籌款。
(一)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6人以下:每案最高得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0萬元。
(二)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7-12人:每案最高得補助40萬元。
(三)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13-18人:每案最高得補助50萬元。
(四)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19-24人:每案最高得補助60萬元。
(五)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25-30人:每案最高得補助70萬元。
(六)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31人以上:每增加服務1人得增加補助1萬元,每案最高得補助88萬元。
二、搬遷相關費用
於本計畫預算額度與補助項目及標準範圍內,依庇護工場之申請內容執行能力及經本局核定服務庇護性就業者與職場見習者規模(如下)核算搬遷相關費用。
(一)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6人以下:每案最高得補助新臺幣(以下同)46萬元。
(二)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7-12人:每案最高得補助56萬元。
(三)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13-18人:每案最高得補助66萬元。
(四)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19-24人:每案最高得補助76萬元。
(五)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25-30人:每案最高得補助86萬元。
(六)庇護性就業者與見習人數31人以上:每增加服務1人得增加補助1萬元,每案最高得補助110萬元。
伍、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裝潢、設備新購汰換維修費用
(一)裝潢汰換、維修與改善:每坪最高補助1萬元,每案最高得補助20萬元。
(二)設備汰換與維修:含營運機具、公安消防設備、無障礙環境設施。汰換與維修之單價如逾10萬元,須敘明理由。
(三)設備新購:含營運機具、公安消防設備、無障礙環境設施,新購設備之單價如逾10萬元,須敘明理由。工場現有財物清冊含相同或相近設備時,該項目應優先以汰換或維修方式辦理,仍有額外需求者始得申請新購。
二、搬遷相關費用
(一)裝潢:每坪最高補助1萬2千元,每案最高補助18萬元。
(二)設備新購:含營運機具、公安消防設備、無障礙環境設備。營運機具以租用為原則,惟10萬元以下之單項設備,經說明其必要性得予購置。
(三)搬運費:營運機具之搬運,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本項搬遷相關費用分別為每3年補助1次。
陸、申請方式
於本局通知期限內,檢具下列書件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附件1)。
二、估價單(單項金額達1萬元以上者檢附1張,單項金額達10萬元以上者檢附3張,並需經報價單位與其經辦人核章)。
三、欲汰換或維修項目之照片名冊(附件2-1)(未申請汰換或維修之庇護工場免附)。
四、工場現有財物清冊(附件3)。
五、申請裝潢汰換、維修或改善者,請於計畫公告日起至112年3月17日前提出申請,並檢附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裝修計畫圖說、工程預算書等資料。建築物非自有者,加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
六、申請搬遷相關費用者,請於計畫公告之日起至112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並檢附搬遷計畫書、核發之設立許可證、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裝修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等資料。建築物非自有者,加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正本。
柒、審查方式
由本局以實質認定方式辦理,必要時得組成審查委員會審議。
捌、執行期程
一、裝潢、設備新購汰換維修
受補助庇護工場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及經費等確實執行,並於核定補助日起3個月內辦理完妥,如有特殊情形須變更核准補助內容者,應於原補助經費額度內,以書面報請本局核准後,始得變更執行。
二、搬遷
受補助庇護工場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及經費等確實執行,並於核定補助日起於核定之搬遷計畫期程內(至遲於本年度11月30日前)辦理完妥,如有特殊情形須變更核准補助內容者,應於原補助經費額度內,以書面報請本局核准後,始得變更執行。
玖、經費撥付及核銷
一、受補助庇護工場依規定期程執行完妥後,檢附原始憑證(以取得發票之合法憑證為原則)、財物增加清冊(附件4)、財物報廢單(附件5)(未申請汰換或維修之庇護工場免附)及照片名冊(附件2-2)、成果報告(附件6)、領據及自籌款憑證影本或其他支用證明等資料送本局辦理。
二、受補助庇護工場應按本局核定各項目之補助比例,相對提列自籌款。如有單一品項單價之合法原始憑證總額低於原申請金額者,依原核定補助之比例撥補。申請搬遷相關費用補助者,依原核定補助費用辦理。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受補助庇護工場於辦理採購時,其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事宜,應參照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二、受補助庇護工場於辦理搬遷、裝潢汰換、維修或改善時,應依據建築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三、受補助庇護工場運用補助款購置之財物,應獨立列冊登記妥慎保管,並按照財物編號於顯明處逐一黏貼財物標籤,其標籤式樣以簡明扼要為主,內容包括機關名稱、財物名稱、財物編號、購置日期、 使用年限、保管單位、補助單位等資料為原則(附件7),標籤質料須經久耐用,確保清晰可辨識,否則應予更新製作。
四、各類財物最低使用年限,依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為準,但新北市政府訂有較長使用年限者,從其規定。
五、受補助庇護工場如已無繼續使用設備之需求或終止營業,應報請本局調查轄區其他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單位之需要,交付使用,不得擅自變賣或作為私人使用
六、本局得派員抽查實際執行情形,受補助庇護工場除應建立完整補助案件檔案以供備查外,應配合受訪查相關事項,其查核報告列入賡續補助依據。
七、經核准補助之項目,再獲其他政府機關、學校或民間機構、團體補助者,受補助庇護工場應主動申報,不得請領本補助,如有重複請領者,應予繳回。
八、受補助庇護工場執行補助計畫及經費,有成效不佳、未依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形,除應繳回已補助之經費外,本局並得依情節輕重停止補助1年至3年。
勞工大學三重校區─「善用Excel技能增進工作效率」, 原課程日期2月6日調課至2月13日上課。
【新北市訊】新北勞工局今(6)日攜手教育局,共同舉辦111學年度第2學期的「國中勞權課程師資培訓營」,邀請94所各國中授課的種籽老師參與培訓,為新北市國中全面開辦勞權課程做好準備。去年勞工局曾先挑選完全中學試點,今年將以九年級技藝班學生作為優先授課對象,再逐步擴及全體國中生,讓勞權觀念與知識完整向下延伸。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已經推動高中職勞權課程11年了,超過31萬名學生受益,很期待把勞權教育向下扎根推廣至國中,讓更多學生提早探索職業興趣,並認識基本勞動權益。教育局主任祕書丁雅君表示,民法成年年齡已經下修至18歲,未來畢業的學生們除了是勞工,也有機會成為雇主,勞權課程向下扎根對於勞資雙方會有很大的助益。
來自中正國中的廖婕絲老師表示,九年級學生6月初畢業後,往往會利用空檔打工,通常學生關心的只有時薪高低,卻忘記還有許多職業安全方面的議題,她很期待藉由課程能使學生更瞭解自身權益。
為使第一次參加的國中教師,快速上手並掌握勞權議題,勞工局特別設計2日的研習課程,先由明理法律事務所李瑞敏律師、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周于萱副理事長,設計專屬的培訓課程內容,建立老師授課先備的勞權知識。再由擅長議題轉譯與陪伴的「台灣共伴教育協會」,帶領第一次接觸勞權議題的老師,一同運用設計思考的概念,共創自己的勞權教案及課程學習單。
勞工局表示,新北市已經推動高中職勞權課程11年,累積培訓了1764人次的師資,超過31萬名學生受益,為了將勞權教育推廣至94所國中,已在去年的完全中學國中部試辦部分課程,吸取試辦經驗後在今年全面開課,估計可以帶領超過3000名學生,提早探索職涯並認識勞權。除了致力於扎根廣度,未來也將繼續深化勞權教育,目標是將勞權課程建制為校本課程,培養學生具有人權關懷和勞權認知素養。
此外,勞工局2/2至2/3還舉行了「高中職勞權教師培訓營」,邀請了政大教授林良榮、東吳教授張義德、陳業鑫律師等學者專家,講授去年上路的災保法、派遣勞工權益、安靜離職、違法解僱和職場不法侵害等議題。透過堅強的講師陣容,提供老師們理論與實務兼具的「進階版」課程,幫助種籽教師們從不同角度理解勞權議題。許多參與老師表示,除了提高學生打工相關權益的解答能力,也更能引導學生思考「何謂工作」,受益匪淺。
撰搞人:勞工組織科 簡端君 29603456分機6309
資料詳洽:勞工組織科長 李嘉錫 29603456分機6300 / 0972820081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為感謝並鼓勵移工朋友對經濟、社會的貢獻,持續辦理模範移工選拔活動。凡在新北市工作1年以上,不限同一雇主,持有效聘僱許可並在臺合法居留,且未當選新北市前5年模範移工,均可參加。原收件至2月3日止,為避免遺珠之憾,報名截止日延長至112年2月15日止,希望各界不要錯過讓優秀移工被鼓勵、被看見的機會!
歡迎雇主、仲介公司、各國駐臺辦事處、移工民間服務團體或社會民眾踴躍推薦報名參選。獲選之10名模範移工,將與本市模範勞工一同於4月下旬五一勞動節模範勞工表揚大會,接受市長公開表揚並頒給獎金6000元及獎座1座。此外,入圍決選的家庭類、事業單位類移工,亦頒發每名3000元入圍獎金。相關活動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網站首頁/服務資訊 /外國人工作者/模範移工下載簡章,如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歡迎向勞工局外勞服務科(02)29603456分機 6477鄭小姐洽詢。
撰稿人:外勞服務科 鄭詩璇 29603456分機6477
資料詳洽:外勞服務科 賴彥亨科長 29603456分機6467
【新北市訊】農曆年後是傳統的求職轉職旺季,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3)在市府6樓大禮堂舉辦「就業博覽會」,邀請56家廠商、釋出3128個職缺,吸引大批求職者湧入現場面試。總計4小時活動參與者有825人次、投遞履歷917人,廠商擬錄用385人,初媒合率達42%,也為新北就業服務開啟了一個新春好采頭。
為了感謝廠商、鼓勵求職者,新北市長侯友宜也特別到場發送福袋,引起現場一陣歡呼。有位在填寫區的女性求職者,特別伸長了手臂,接到市長親贈的福袋好興奮。另外侯市長巡場到某物流公司時,遇到8年級、擁有企管碩士學歷的黃同學,大力為他推薦儲備幹部,公司也當場決定錄取,讓市長幾乎成了就業保證的「推薦王」。
稍後市長受訪時特別表示,新北市將持續擴充中高齡者續航中心、銀髮據點的服務量能,以及搭配「青年就業三箭」,針對初次尋職、非典型就業青年、斜槓青年,擬定不同的輔導策略,協助青年朋友能夠更快速地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侯市長也熱情給予大家祝福,「在今年經濟的轉換過程當中,每一個人都會找到心想事成的好工作。」。另外包括新北市青年局長錢念群、榮民服務處處長周興國,也都蒞臨現場為求職者加油打氣。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今日到場廠商,其中旅宿餐飲、一般服務及零售量販業提供的職缺數佔了6成多,顯示疫情過後產業的求才需求出現變化,餐飲、民生相關產業也加碼招聘人才。陳瑞嘉還說,現場職缺薪資平均落在34K,最高月資上看55K。另外為因應人口高齡化,未來勞工局也會持續針對中高齡及銀髮族群,協助廠商開發全職或部分工時職缺,彌補勞動力缺口。
接下來新北市就業服務處將舉行一系列的徵才活動,包括2/8在中和區公所六樓禮堂、2/15在五股勞工活動中心、2/22樹林區公所3樓禮堂、3/9在蘆洲區公所禮堂,歡迎有興趣的市民朋友前往參加。活動詳情請上新北市人力網(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GoodJob),或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91-580(您就業、我幫您),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撰稿人:新北市就業服務處 黃品傑22465066分機1132
資料詳洽:新北市就業服務處 課長廖俊勝 22465066分機1106 / 0972272288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於112年4月25日(星期二)9時20分至16時於蘆洲區國立空中大學南院5024地方創生園區舉辦為期三天18小時的「創業家的四大補帖」免費創業講座。提供資金籌措、營業登記、財務規劃、商圈選擇、行銷策略等實務課程,並指導撰寫創業計畫書的技巧,讓您對創業有更多的了解及想法,勇敢踏出創業的第一步!機會難得,名額有限,不論是對創業有興趣或已創業的朋友們,請把握這次的免費創業課程,報名請上新北市創業資訊網,點選創業課程報名→我要報名→創業進階班,網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HappyE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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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入場前請配合酒精消毒,並自行備妥口罩全程配戴勿摘下,現場恕無提供。若近日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等情形者,請改期上課,敬請務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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