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對於美麗華工會陳情的三項回應
【新北市訊】美麗華高球場透過企業分割所衍生的爭議仍未結束。美麗華企業工會今(18)日上午前來市府陳情,提出「公司不准工會幹部申請會務假並註記曠職」、「公司未按時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以及「工會變更登記為子公司企業工會」等3項訴求,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由組織科長李嘉錫出面回應,主要內容如下:
1. 在「否准會務假並註記曠職」部分,勞工局認為美麗華公司涉嫌違反《工會法》第36條第2項,已函請該公司陳述意見,俟程序完成後,勞工局將依法處分。
2. 在「未按時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部分,經查美麗華公司分割為杏中、杏美、美杏3家子公司,目前皆已完成設立專戶與足額撥補。但就工會所提未依法於3月底補足差額,涉嫌違反《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勞工局已函請該公司依法陳述意見,俟程序完成後,將依法處分。
3. 至於「工會分立發給登記證書」部分,由於美麗華企業工會議決分別成立杏美、美杏子公司企業工會一案,勞工局已於3月下旬函請勞動部釋示,經召開學者專家會議後,勞動部曾於4月上旬通函各地方政府有關「工會分立」之通案處理原則,惟未針對美麗華個案進行函釋。勞工局再於5月初函請勞動部就本案儘速函釋,後續將依照勞動部釋示辦理。
勞工局不僅持續關注美麗華勞資爭議,並積極透過各種管道介入調解。目前在處理「否准會務假並註記曠職」方面,勞工局日前又召開調解會,雙方已有初步共識,將朝會務假制度化的方向推進,惟還有細節待確認與磋商,後續勞工局將召開第2次調解會,希望能儘快協助勞資雙方釐清爭議、確立共識、回歸常軌。
資料詳洽:
勞工局關係科 科長盧志銘 29603456分機6523 / 0972820093
勞工局就安科 科長王憶芬 29603456分機6351 / 0978862738
勞工局組織科 科長李嘉錫 29603456分機6300 / 0972820081
111/05/18
勞工局
最近修改日期:11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