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x政大勞社法中心x臺灣勞動法學會4場勞動法實務研討會報起來!
【新北市訊】企業最常以保護營業秘密為由要求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約定員工離職後的轉職限制,卻沒有約定補償金。調動員工是否合法?最低服務年限如何簽訂?什麼是假派遣真僱傭?這些勞資雙方常有的爭議,法院見解也不一定相同,勞雇之間該如何適從?新北市勞工局延續上半場勞動議題研討會熱度,自7月22日起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臺灣勞動法學會再次合作,以「舊問題、新修法、理論與實務之觀察:勞動基準法修正後系列爭議」為主軸,邀請勞動法學界重量級專家,就實務面的觀察及其爭議提出新見解。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本系列研討會針對「競業禁止條款」、「最低服務年限」、「調職」及「勞動派遣」等豐富且與勞動者切身相關議題之四大主題,自7月起陸續登場。首先在「112年勞動法實務研討會」第一場次,邀請到政治大學法學院黃程貫教授擔任主持人,同時由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徐婉寧教授及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王亭涵律師提出精彩報告,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楊景勛律師、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邱冠喬助理教授進行與談,完整討論「競業禁止約定」,分析修法後在實務上的觀察,內容精采可期、不容錯過。
勞工局表示,勞動基準法在增訂第9-1條競業禁止相關條款、第10-1條調動、第15-1條最低服務年限及第17-1條勞動派遣相關修法內容,針對合理補償事項有較明確規範,對雇主與受僱者影響重大,與每個人都切身相關。研討會將試圖提供一個思考平台,保障勞雇雙方權益,達到勞資雙贏。各場次皆於活動前1個月開放網路報名,歡迎有興趣的民眾把握充實自己的機會,7月19日前速洽「 新北勞動雲-勞動教育平臺-課程查詢」。
撰稿人:勞工育樂科 林珮婉 22983639分機117
資料詳洽:勞工育樂科 科長李文煥 22983639分機222
112/07/03
勞工育樂科
最近修改日期:11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