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屬服務
為照顧新北市退休煤礦工老年生活,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實施要點」辦理本慰問金補助。
自111年7月1日起至 111年7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每人每年發給新臺幣 2,000 元整。
若委託代理人申請,請影印代理人身分證正反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無者免。
下載《111年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補助簡章odt》(.odt,40 KB)
下載《111年辦理退休煤礦工慰問金補助簡章doc》(.doc,60 KB)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組織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311
最近修改日期:1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