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屬服務
只要您是15歲以上設籍、居住於新北市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且有就業意願與工作能力。
各單位若有服務對象須連結或轉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請洽詢本市三區職業重建服務中心窗口,並統一填寫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轉介表(如附件)與回傳,將有專人受理與協助評估事宜。
下載《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轉介表》(Open Office Document,19 KB)
下載《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轉介表》(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23 KB)
最近修改日期:11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