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動人口為全國最多之直轄市, 90 年 11 月起本府勞工局陸續於新北市勞動人口密集、交通便利、都會型或工業聚集的永和、樹林、土城、汐止、五股及淡水成立6個就業服務據點,以提供勞工就業服務及勞工法令諮詢。
94 年 1 月 1 日在縣府的支持及勞工局的努力下,依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成立「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為除北、高二直轄市政府外,全國第1個自行辦理就業服務業務的縣市政府,同時將土城及五股就業服務台提升為「站」,結合既有的永和、汐止、淡水、樹林就服台及行動辦公室,連成完整就業服務網絡。因應臺北縣於96年10月1日升格為準直轄市,本府有鑑於就業服務未來將成為勞工行政業務主軸,故將原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更名為「臺北縣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所屬職業訓練組及就業服務組亦提升為職業訓練課及就業服務課;而後組織編制及業務職掌於99年2月3日修正,原職業訓練業務移出,專責就業媒合及發展就業促進相關措施,以提供民眾最便捷及全方位的就業服務;99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正式升格為新北市,中心隨之更名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
為擴大提供新北市民就業服務與諮詢,於97年5月15日及7月1日分別成立新莊就業服務台及蘆洲就業服務台,並配合新莊福營行政中心正式啟用,於98年9月21日成立新莊福營就業服務台,並於98年11月2日增加市府台。101年5月1日將原新莊福營就業服務台,擴充其就業服務功能,提升為新莊就業服務站,原新莊就業服務台更名為新莊公所就業服務台(新莊公所就業服務台於108年1月1日整併至新莊就業服務站),101年6月29日於林口及三峽區公所設立就業服務台。104年7月1日改設置三重就業服務站(勞動部委辦),並接管八里及泰山就業服務台。105年7月改設置新店及板橋就業服務站(勞動部委辦),並接管烏來、石碇、深坑、坪林、鶯歌、三芝、金山、萬里、瑞芳、雙溪、平溪、石門及貢寮就業服務台。107年5月成立「新北市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109年3月轉型為「新北市婦女及中高齡者職場續航中心」)。107年6月27日淡水就業服務站開站,108年10月將新店就業中心遷移至中和自有場地,更名為中和就業服務站,原新店就業服務站於新址繼續服務,110年6月新店就業服務站正式進駐新店行政園區,同年10月擴大樹林就業服務站服務規模。並成立「新北市銀髮人才服務據點」。
為提供民眾更深更廣的服務,105年9月2日起組織調整,「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改制為「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轄下所含就業服務據點共計8站16台5駐點1續航中心1銀髮據點,落實本市29個行政區皆設有就業服務據點,將持續辦理既有的福利服務及各項就業促進措施。
最近修改日期:11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