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
每年12月底及6月底公告,受理期間分別約為每年1月或7月,各1個月。
本補助採用加碼補助方式,補助對象為本市已通過勞動部核定補助對象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者,故申請人原則上須為已先向該部提出申請,並獲該部核發審核結果通知單者。籲請符合申請資格者先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取得審核結果通知單之後,再向勞工局申請加碼補助。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組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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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日期:11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