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電腦透過《勞資調解便利通》進行網路申請,或親自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填寫申請書或至下載申請表單後,填寫完成,傳真(02)29683093或郵寄(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F)。
傳真請來電(02)29603456分機6539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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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申請調解時,應向勞方當事人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調解申請書。」因此,勞工若欲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須提出調解申請書,且應於調解申請書簽名欄上簽名,不得以電話方式提出申請。若勞工欲以電子信箱方式提出申請,因調解申請書上未有勞工簽名,故仍須傳真補正調解申請書,並於會中提出調解申請書正本,避免爭議。
勞資爭議事件經本府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調解不成立;或雖經調解成立,但雇主未依調解結果履行者,勞工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時,可向本府申請勞工涉訟權益補助金。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2輯》(.pdf,3.95 MB)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3輯》(.pdf,3.27 MB)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4輯》(.pdf,22.2 MB)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5輯》(.pdf,23.9 MB)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6輯》(.pdf,6.4 MB)
下載《勞資爭議類型化個案選輯第17輯》(.pdf,3.29 MB)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34、6533、6521、6536、6520、6517、6518、6528、6525
最近修改日期:11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