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本處置處長,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處長一人,襄助處長處理處務。
製造業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審查、危險性機械設備發證後之使用監督檢查及其職業災害、申訴案件之檢查事項。
營造業、土石採取業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及其職業災害、申訴案件之檢查事項。
前述二科負責行業以外之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教育訓練機構之監督檢查、特殊健檢備查及相關職業災害、申訴案件之檢查事項。
各行業之勞動條件檢查(含專案檢查及申訴檢查)、勞動條件法令解釋及勞動統計分析等其他勞工行政業務。
各行業之一般勞動條件申訴檢查及一般勞動條件法令解釋。
文書、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產管理、 研考、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綜合業務、資訊安全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科、室事項。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最近修改日期:113/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