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屬服務
自110年5月5日起,勞工因前往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或接種後有不良反應情形,均得自接種當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申請至多2日不支薪的「疫苗接種假」。於接種完畢後,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向雇主提出申請即可。
最近修改日期:1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