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慰助金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除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所需之法律諮詢、勞資爭議、身體復健、心理重建等相關資源連結與服務之外,亦協助職業災害勞工申請職災慰助金及重返職場補助,幫助職災勞工及其家庭度過困境。
年滿十五歲設籍新北市或在新北市境內工作發生職業災害之勞工(含外籍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請慰助金:
本慰助金之申請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或勞工保險職災給付核定後六個月內提出。
通勤災害慰助金發給對象限於設籍本市之勞工,且因通勤災害致死亡者為限,如因通勤災害致失能或傷病住院者,不予核發。
勞工就同一職業災害得獲中央政府相關補助金者,或同時符合本市及設籍地之職災慰助金核發條件者,不論勞工或申請人是否提出申請,皆應扣除該職災慰助金金額。
下載《印尼版-外籍勞工工作受傷了該怎麼辦?》Apa yang harus dilakukan kalau TKA terluka di tempat kerja(.pdf,581 KB)
下載《越南版-外籍勞工工作受傷了該怎麼辦?》Nên làm gì nếu người lao động nước ngoài bị thương?(.pdf,710 KB)
下載《英文版-外籍勞工工作受傷了該怎麼辦?》What to do if a foreign worker suffers an injury at work?(.pdf,664 KB)
下載《泰文版-外籍勞工工作受傷了該怎麼辦?》หากแรงงานต่างชาติประสบอุบัติเหตุจากการทำงานควรทำอย่างไร(.pdf,643 KB)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
電話:(02)29603456分機6307、6308、6315、6316、6324、6325、6332
最近修改日期:112/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