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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對特定人之行為樣態
訂定申訴管道及防治措施
防治義務
相關教育訓練
「知悉」職場霸凌後應採取措施
申訴期限
處理流程、調查及登錄
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
罰則
相關資源提供及參考資料下載
職場不法侵害
承辦機關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02-22523299分機714~718、722
職場霸凌依勞工人數應採取的防治義務!
事業單位不論僱用多少人,只要知悉有職場霸凌事件,就應採取「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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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法定應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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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得參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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