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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對特定人之行為樣態
訂定申訴管道及防治措施
防治義務
相關教育訓練
「知悉」職場霸凌後應採取措施
申訴期限
處理流程、調查及登錄
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
罰則
相關資源提供及參考資料下載
職場不法侵害
承辦機關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02-22523299分機714~718、722
職場霸凌的申訴期限?
自霸凌行為終了時起,3年內可提出申訴。
被申訴人屬利用權勢者,得於離職之日起 1年內提出申訴。但前者有較長申訴期限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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