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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對特定人之行為樣態
訂定申訴管道及防治措施
防治義務
相關教育訓練
「知悉」職場霸凌後應採取措施
申訴期限
處理流程、調查及登錄
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
罰則
相關資源提供及參考資料下載
職場不法侵害
承辦機關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聯絡資訊:02-22523299分機714~718、722
職場霸凌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勞工得逕向主管機關申訴:
若申訴對象為
最高負責人
,勞工可填具
申訴書
,以紙本郵寄或親送本處(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經入案審核通過後將正式受理。
若申訴對象非最高負責人,勞工應向雇主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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