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工時「開始24小時內」及停止假期「事後24小時內」,辦理預報。
辦理預報後7日內須於系統確認通報,否則將視為未通報案件。
審核通報時限、人員及事由等。
寄發「核備函/備查函」申請單位可透系統進行「進度查詢」
延長工時通報單
停止假期通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