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2.10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工作經驗 有相關工作經驗 年資:12月以上,學歷 專科
一、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 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 學經歷資格條件為下列之ㄧ者尤佳: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工作、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等相關系所畢業者,或具有社工師證照。
2、 非屬前款相關系所畢業,經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者。
二、工作項目:
(一) 求職求才登記、開發職缺、就業媒合及就業服務諮詢,或視服務對象特性之實際就業服務需要,推動其他相關就業服務業務等。
(二) 其他就業服務相關交辦事項。
詳細內容請上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https://oes.tycg.gov.tw/)官網最新消息查詢
全職
桃園市新屋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