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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企業資料
行業類別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公共行政 政府機關
負責人 彭富源
聯絡人 郭怡伶 行政組員
員工人數
資本額
勞保
就保
健保
公司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之4 [ 地圖 ]
公司網址
公司信箱 e-3376@mail.k12ea.gov.tw
企業簡介
成立時間 2013/01/01
公司簡介
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
經營項目
營業項目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國立及私立)
職缺列表
日期 職務名稱 性質 地區
日期:01.24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專科
1.專任運動教練校園事件處理(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
2.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招⽣名額及簡章。
3.核定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甄審、甄試及單獨招⽣)名額、單獨招⽣計畫及規定、簡章。
4.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於115年1月27日前郵寄至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郵戳為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衛組謝宜珊小姐收(連絡電話:04-37061396),郵件請註明應徵職稱及應徵者姓名、白天連絡電話,逾時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一、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全職 臺北市-中正區
日期:01.24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專科
1.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運動場之輔導。
2.建置高級中等學校運動場地、設施及設備之補助基準。
3.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於115年1月27日前郵寄至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郵戳為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衛組謝宜珊小姐收(連絡電話:04-37061396),郵件請註明應徵職稱及應徵者姓名、白天連絡電話,逾時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一、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全職 臺北市-中正區
日期:01.24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專科
1.輔導地⽅政府及學校加強校園運動設施場館開放之安全維護與設施設備管理。
2.學校運動設施場館開放相關事宜。
3.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於115年1月27日前郵寄至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郵戳為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衛組謝宜珊小姐收(連絡電話:04-37061396),郵件請註明應徵職稱及應徵者姓名、白天連絡電話,逾時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一、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全職 臺北市-中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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