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企業資料
| 行業類別 |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公共行政 政府機關 |
| 負責人 | 朱思戎 |
| 聯絡人 | 許小姐 |
| 員工人數 | 315 人 |
| 資本額 | |
| 勞保 | 有 |
| 就保 | 有 |
| 健保 | 有 |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地圖 ] |
| 公司網址 | |
| 公司信箱 |
企業簡介
| 成立時間 | 1983/12/31 |
| 公司簡介 |
福利制度
| 福利制度 |
經營項目
| 營業項目 | 政府機關 |
職缺列表
日期
職務名稱
性質
地區
日期:01.10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高中
徵才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精熟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加班。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1個月)。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 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陳小姐。
※本職缺為預估缺(115年1月30日出缺)
全職
新北市-新莊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精熟電腦文書能力,具耐心、抗壓性強、良好溝通技巧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加班。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檔),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1個月)。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 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陳小姐。
※本職缺為預估缺(115年1月30日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