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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企業資料
行業類別 教育業 教育業 大專校院 大專校院
負責人 周景揚
聯絡人 李小姐
員工人數 0 人
資本額
勞保
就保
健保
公司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地圖 ]
公司網址 www.ncu.edu.tw
公司信箱
企業簡介
成立時間 1916/07/01
公司簡介 國立中央大學簡介


  中央大學於民國四年創建於南京,大陸時期為東南的學術重鎮,與北大、清華齊名,民國五十一年在台復校,先設址苗栗,後遷址中壢雙連坡現址,是一所擁有優良傳統、百年傳承的優質學府。

  佔地廣達六十二公頃的中央大學,位居大台北、新竹科學園區及亞太航空城的樞紐,為客家城鎮所環繞,兼具國際視野和地方風貌,優美的校園環境和純正的學術風氣,一直是中大最珍貴的資產。

  目前擁有文、理、工、管理、資訊電機、地球科學、客家等七個學院,十九個學系和四十三個研究所,學生人數達萬餘人,同時設有太空遙測、光電科學、軟體、災害防治、台灣經濟發展研究、通訊系統研究、客家研究、學習科技、奈米科技等十個研究中心,以及通識教育、教育學程、藝文、語言中心等四個教學中心,是科學、人文薈萃的綜合大學。

  中央大學的教師九成以上具有博士學歷,優良的師資一直是人才養成的關鍵,在教學與研究並重、知識與德行兼俱的辦學理念下,師生表現亮麗,無論在教育部的綜合大學評鑑,或是國科會的研究獎項中,表現均是名列前茅,目前為國內七所重點研究型大學之一。

  此外,為整合學術資源,追求國際卓越,本校於九十一年與清華大學、交通大學和陽明大學共組國內第一個大學聯盟,名為「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資源相互整合,師生資源共享,朝世界級研究型大學邁進。

福利制度
福利制度
經營項目
營業項目 教育單位
職缺列表
日期 職務名稱 性質 地區
日期:04.20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大學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工程採購相關業務。
2.太陽能光電板建置。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4,960元/月,碩士學歷薪資40,335元/月)。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28日止。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3.歡迎大學新鮮人應徵本職缺。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至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K9C7NM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321,林先生。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全職 桃園市-中壢區
日期:04.20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專科
1、設備修繕通報
2、學生出入管制及問題反映處理
3、維護公共安全
4、其他業主交辦事項

履歷表及最高學位證書e-mail : ncu57290@cc.n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宿舍管理員-(姓名)】字樣
全職 桃園市-中壢區
日期:04.20
工作經驗 不拘,學歷 大學
一、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三)災害防救。
(四)學生校外賃居。
(五)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七)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全民國防教育及防制校園霸凌工作。
(八)學生生活輔導。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三、聘期:
(一)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本校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本校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本校契僱人員)。
(二)試用期為3個月。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一)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三)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五)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至本校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USGfwi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全職 桃園市-中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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