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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負責人 吳昭軍
公司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 地圖 ]
勞保
就保
健保
徵才說明
職業類別
工作地點
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1.辦理兒童視力保健業務之規劃及推動暨相關資訊系統管理。2.辦理兒童健康促進相關衛教宣導。3.配合跨部會兒童健康相關業務之綜整。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公共衛生、醫藥衛生、護理、醫學技術及檢驗學、營養、生命科學、醫務管理或衛生教育等相關學系尤佳。2.熟悉一般文書處理、文獻檢索及基本電腦操作等能力。3.具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無不良嗜好、配合度高並能確實完成交辦之工作事項。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如能力適任時,優先考量。(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14年7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婦幼健康組聘用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職務資訊/我要報名/完成線上報名登記。
(1)本署應徵簡歷表(含自傳,請至本署網站首頁/服務園地/人才招募/該職缺之我要報名/報名登記最下方下載,請附照片、載明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並完成身分概況具結及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5)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者免附)。(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7)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2.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3.甄試方式及日期:(1)甄選方式:面試(占100%)。(2)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日期,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月支報酬:聘用六等280-376薪點(新臺幣38,948元起薪)。6.相關管理規定:請至本署網站首頁/健康促進法規/人事類/聘用人員項下下載參閱。7.洽詢電話:(02)25220808吳小姐。
職缺福利
工作條件
學歷要求 大學
科系所 不拘
學校要求
工作型態 日班: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計薪方式 月薪 (新台幣38948~52301元)
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 114/06/26~114/10/31
住宿 不提供
供膳 不提供
工作經驗 不拘
加班
技能與求職專長
語文能力 英語:普通
駕照 不拘
技能證照 不拘
電腦能力 不拘
特殊需求 一般求職者身心障礙者 障別: 等級:、

應徵方式
應徵方式 函寄、面試
攜帶文件 履歷、自傳、其他 ((履歷表上請附照片))
應徵地址 45
電子郵件 eq028@hpa.gov.tw
電話
截止日期
接洽人 林小姐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