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料


班別名稱:

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研習進階班 

課程編號:

 

班別等級:

進階班 

地點:

五股勞工中心 402教室

報名日期:

113/08/26 至 113/11/11 

錄取人數:

50人 

報名人數:

50人(剩餘名額23人) 

課程大綱:

綱要
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之相關規定及案例解析

課程內容

講師(職稱單位)
黃秋桂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3/11/13
09:00~16:00

授課時數
6

綱要
職業災害類型及所衍生民、刑事等損害賠償、補償責任等案例解析

課程內容

講師(職稱單位)
沈以軒(宇恒法律事務所所長)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3/11/20
09:00~12: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條例

課程內容

講師(職稱單位)
龍斯雲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3/11/20
13:00~16: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勞資會議運作及常見爭議問題類型

課程內容

講師(職稱單位)
謝創智(全國產業總工會顧問)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3/11/27
09:00~12: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集體勞動三法介紹

課程內容

講師(職稱單位)
謝創智(全國產業總工會顧問)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3/11/27
13:00~16:00

授課時數
3

備註:

1.求公平原則及避免課程資源重複浪費,以未曾上過本班別者為優先錄取對象。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2年內,已取得本學院「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研習進階班」結業證書者,不予錄取。
2.如當日有橫跨上、下午,中午會提供餐點。
3.學員應完成線上報名使可參訓,不接受現場旁聽,以維護學員安全及課程品質。
4.學員報名後,應由本人親自參加,不可由他人代為參訓。
5.資方代表研習進階班及勞方代表研習進階班請擇一報名,不接受同時報名兩班進階班。
6.無故遲到逾20分鐘,將以1小時請假論。
7.如需請假請事先通知承辦人,不接受事後請假。
8.如完成課程報名,無故或開課前3日未請假者一年內缺席累計3次(含)以上者,本學院有權取消當次報名資格,另取消勞動教育學院課程報名資格期間為6個月,期滿恢復報名資格即重新計算逾期次數。
9.如初階班未結訓而欲報名進階班者,請先填妥個人資料後,按「暫存」鍵,將預留名額;初階班結訓後,請補上傳「初階班時數證明」,按「報名」鍵,即完成報名。
10.為響應環保,上課學員請自行準備環保杯與餐具。
11.聯絡人:勞工育樂科 江先生 22983639分機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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