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料


班別名稱:

勞資會議資方代表研習進階班 11/04. 11/11. 11/18 

課程編號:

 

班別等級:

進階班 

地點:

五股勞工中心 402教室

報名日期:

114/07/26 至 114/10/30 

可錄取人數:

50人 

可報名人數:

50人(剩餘名額38人) 

課程大綱:

綱要
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之相關規定及案例解析

課程內容
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之相關規定及案例解析

講師(職稱單位)
黃秋桂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4/11/04
09:00~16:00

授課時數
6

綱要
職業災害類型及所衍生民、刑事等損害賠償、補償責任等案例解析

課程內容
職業災害類型及所衍生民、刑事等損害賠償、補償責任等案例解析

講師(職稱單位)
沈以軒(宇恒法律事務所所長)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4/11/11
09:00~12: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勞資會議運作及常見爭議問題類型

課程內容
勞資會議運作及常見爭議問題類型

講師(職稱單位)
朱瑞陽(國巨律師事務所律師)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4/11/11
13:00~16: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雇主責任與義務

課程內容
雇主責任與義務

講師(職稱單位)
吳俊達(聯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4/11/18
09:00~12:00

授課時數
3

綱要
勞動檢查實務

課程內容
勞動檢查實務

講師(職稱單位)
胡華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副局長)

授課日期與時間
114/11/18
13:00~16:00

授課時數
3

備註:

1.為求公平原則及避免課程資源重複浪費,以未曾上過本班別者為優先錄取對象。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2年內,已取得「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研習進階班」時數證明者,不予錄取。

2.本班上課日期為11/04. 11/11及11/18三天,中午提供餐點,若時間因素欲至勞方進階班補上相同課程者(11/04與11/12課程相同. 11/11與11/19課程相同),請事先來電告知承辦人江先生2298-3639#115以利作業。

3.參加進階班課程需先上完初階班取得時數證明。若預計於10月份完成初階班者,報名進階班時可先選擇"暫存",待取得初階班時數證明之後補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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