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12)報到注意事項及錄訓名單
113年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12)
報到注意事項及錄訓名單
1、報到時間:113年11月29日(週五)上午8點30分 (請勿遲到)。 2、報到地點:淡水服務據點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 3、攜帶物品:上課用文具(筆、筆記本、修正液)及飲水用的環保杯。 4、學員確認錄訓後,請盡速前往體檢(因糞便檢查至少需要7日以上), 以免來不及繳交體檢報告,無法參加實習。 5、錄訓學員無正當理由未報到且未事先請假, 以棄權論,倘於1年內報名本中心其他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 放棄報名請盡速來電取消。 6、體檢: 錄訓學員請盡速前往體檢(糞便檢查至少需要7日以上), 以免來不及繳交體檢報告,檢查項目: (1)胸部X光 (2)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HBsAg及Anti HBs) (3)皮膚疥瘡 (4)糞便檢查(含傷寒、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糞便寄生蟲卵)。 (本中心保有審核權,若檢查不合格,無法參與實習,並予退訓)。 ***注意***此體檢僅為術科實習確認學員無傳染性疾病所用, 不能做為勞工體檢證明, 如要使用於後續求職請斟酌效期及自行增加體檢項目 (如血液及生化常規、尿液檢查等,依個別公司要求), 學員請依意願自行選擇,中心並無強制規定。
■最遲需於12/12(四)前繳交體檢報告正本,未繳交者,不得參加術科實習課程,並且予以退訓,退訓者1年內不能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3年內不得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 7.此課程核心課程請假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且實作課程及臨床實習不得請假,另中心保有體檢審核權,檢查結果不合格將無法參與實習,並予退訓。受訓期間須符合失業者(不得兼差、打工、開計程車、打零工、直銷等),請參訓學員考量能配合狀況下參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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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訓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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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江小姐、張小姐
聯絡電話:(02)280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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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5
職業訓練中心
最近修改日期:1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