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1名職缺 徵才公告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考試及格類科等資料說明。惟不宜限制應徵者年齡。)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局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3、擅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二、工作項目:(主要工作項目等資料說明。)
1、辦理勞資關係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四、聯絡方式:(須提供聯絡人、連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
1、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13日起至114年5月22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並附中文譯本上傳附件)。
2、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勾選不要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526)
備 註:
聯絡人:徐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2
114/05/13
人事室
最近修改日期:1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