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僱人員1名(諮詢人員) 徵才公告
徵才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新住民身分(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並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者)。
2、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具備以下資格之一(皆須檢附相關證明):
(1)畢業科系為英文系或外文系(主修英文)者。
(2)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證照以上之同等級各類英檢者。
(3)出生地母國官方語言為英語者(例如:菲律賓)。
4、具備菲律賓語溝通能力尤佳。
5、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會中打、英打及使用word、excel等系統軟體)。
工作項目:
1、菲律賓移工諮詢服務。
2、調處菲律賓移工勞資爭議及收容安置相關事宜。
3、辦理菲律賓移工出境及解約驗證相關事宜。
4、辦理開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證明文件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事宜。
5、辦理移工相關活動計畫。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6月11日起至114年06月16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尚未取得身分證,請檢附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資料證明(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
(3) 相關英文檢定證明影本或護照影本(如畢業科系為英文系或外文系可免附)。
(4)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60%)、筆試(30%)及中英打測驗(10%)。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9,087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王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469)。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114/06/11
人事室
最近修改日期:11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