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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5)-報到注意事項及錄訓名單
115年照顧服務員產訓合作專班(5)
報到注意事項及錄訓名單
1、報到時間:115年6月5日(週五)上午9點 (請勿遲到)。
2、報到地點:淡水服務據點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
3、攜帶物品:上課用文具(筆、筆記本、修正液)及飲水用的環保杯。
4、錄訓學員無正當理由未報到且未事先請假,以棄權論,倘於1年內報名本中心
其他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放棄報名請盡速來電取消。
5、學員確認錄訓後,請盡速前往體檢(因糞便檢查至少需要7日以上),以免來不
及繳交體檢報告,無法參加實習。
6、體檢:
錄訓學員請盡速前往體檢(糞便檢查至少需要7日以上),以免來不及繳交體檢
報告,檢查項目:(1)胸部X光
(2)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HBsAg及Anti HBs)(3)皮膚疥瘡
(4)糞便檢查(含傷寒、桿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糞便寄生蟲卵)。
(本中心保有審核權,若檢查不合格,無法參與實習,並予退訓)。
***注意***此體檢僅為術科實習確認學員無傳染性疾病所用,
不能做為勞工體檢證明,如要使用於後續求職請斟酌效期及自行增加
體檢項目(如血液及生化常規、尿液檢查等,依個別公司要求),學員
請依意願自行選擇,中心並無強制規定。
■最遲需於6/18(四)前繳交體檢報告正本,未繳交者,不得參加術科實習
課程,並且予以退訓,退訓者1年內不能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
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3年內不得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
7.此課程核心課程請假時數不得超過10小時,且實作課程及臨床實習不得
請假,另中心保有體檢審核權,檢查結果不合格將無法參與實習,並予退訓。
受訓期間須符合失業者,不得兼差、打工、開計程車、打零工、直銷、送外送等
,請參訓學員考量能配合狀況下參訓。
錄訓名單
正取
黃○芬
余○達
褚○亮
朱○榮
王○惠
陳○惠
吳○琪
沈○文
崔○雄
游○郁
林○美
李○貞
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感謝您的配合!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張小姐、江小姐
聯絡電話:(02)28081612
115/06/02
職業訓練中心
最近修改日期:115/06/02
115/06/01
1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