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各勞工中心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已於109.6.17發布修訂,本市勞工中心場地租借依發布後規定辦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本市「新北市各勞工中心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已於109年6月17日發布修訂(發布日起算第三日109.6.19生效),本市勞工活動中心(五股)、三重勞工中心各場地收取之使用費及保證金,依修訂後收費標準辦理。
本市勞工活動中心(五股)於收費標準修訂後
原「401教室」改為「402教室」
原「402教室」改為「403教室」
詳細情形請撥打以下電話諮詢:
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02)2298-3639
三重勞工中心:(02)2981-6127
新發布收費標準請點選以下連結:
109/06/19
勞工育樂科
最近修改日期:11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