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即日起受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新北提醒第二階段補助申請人須保留單據
【新北市訊】勞動部「111-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開放申請!凡家有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合計最高補助可達3萬5800元。新北勞工局提醒,失業勞工申請勞工局加碼補助時,須檢附含明細的學費收據影本,請申請人預為保留,以備申請之用。
勞動部「111-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月14日起至10月14日止受理申請。凡自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經核付失業給付,且與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者,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新北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避免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自108學年起,新北以「加碼補助」方式辦理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制度上路後,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事後再憑勞動部核發之審核結果通知單,向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就讀私立大學子女的補助金額,合併最高可到3萬5800元,完全比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
陳瑞嘉補充,新北「111-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預定自112年1月間勞動部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之後開辦,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另外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1-1學期含明細的學費收據影本、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
勞工局表示,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台、新北市有辦理失業認定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持自然人憑證至勞動部官網「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辦( https://uwes.mol.gov.tw/login )。更多詳情歡迎電洽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專線。
撰稿人:勞工局組織科 許純彬 29603456分機6312
資料詳洽:勞工局組織科 科長李嘉錫 29603456分機6300 / 0972820081
111/09/14
勞工組織科
最近修改日期:11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