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申請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一、為協助無自有住宅且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租屋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行政院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4年計畫,每年計畫辦理戶數50萬戶。
二、旨案受理申請期間延長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含)前;其餘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計畫戶數、補貼額度、受理申請之機關、應檢附文件、其他必要事項同該署111年6月17日營署宅字第1111117711號公告。
三、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符合資格的租屋族皆可申請」,若符合「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之一者,補貼金額將再加碼1.2倍至1.8倍以上。
四、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設有「申請資格檢核及試算」網站,歡迎多加利用此服務,檢視是否符合資格及若通過後可領取的補貼金額。
五、有關坊間流傳租金補貼專案的錯誤資訊,澄清如下:
六、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相關規定及常見問答,內政部營建署皆公布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站,請勿輕信坊間流傳消息,若對訊息有疑問,可電洽該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詢問。
七、申請租金補貼通過後,若房東經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最高新臺幣1萬5,000元免稅額,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可比照自住稅率核課,歡迎一起用好房、做好事,詳細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405.aspx)查詢。
111/09/19
勞工組織科
最近修改日期:11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