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力挺中壯年勞工重返職場 職訓後穩定就業可獲1萬元獎勵金
【新北市訊】新北勞工局為鼓勵失業、待業的中壯年勞工積極參加職訓課程,訓後利用所學重返職場,推出「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自112年1月1日起,只要是設籍新北市年滿30歲以上的勞工,參加新北勞工局辦理的職前訓練課程後,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並符合勞保投保薪資等條件,即可申請1萬元獎勵金。
例如40歲的王先生,111年參加新北勞工局「Python程式量化數據分析班」課程,順利於8月取得結訓證書,近來於A科技公司擔任IT工程師穩定就業滿3個月,且勞保投保薪資超過3萬元,就可申請穩定就業獎勵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勞動人口超過206萬,失業率約為4.1%,也就是說有8萬多市民面臨失業困境,加上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通膨影響景氣衝擊,許多產業也紛紛轉型或調整工作型態,以因應急遽變化的產業結構及就業市場需求。由於主要負擔家計的30歲以上中壯年勞工,極容易受到市場變化而面臨失業、待業的困境。為鼓勵失業的中壯年勞工提升職業技能,並順利返回職場,特別推出「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協助中壯年勞工迎接疫後時代。
職訓中心表示,凡設籍新北市1年以上並年滿30歲的勞工朋友,參加新北勞工局辦理的職前訓練課程,結訓後90日內加入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且投保薪資等級達第4級(112年為30,300元)以上,並受同一投保單位連續僱用從事與參訓職類相關聯之工作滿3個月,即給予「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元。另為避免獎勵資源重複,本計畫排除適用青年就業獎勵、缺工就業獎勵等特定對象。歡迎有訓練需求的勞工踴躍報名參訓,相關課程資訊可電洽(02)89692150,或上「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ocTraining)查詢。
此外,勞工局亦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就業及技職傾向明確的國中技藝班推動勞動權益課程,引導國民中學學子們試探未來職涯方向,體會工作與生活平衡,宣導求職防騙事項,向下紮根基礎勞動權益知能,建構對職場勞動權利與義務的瞭解。
撰稿人與資料詳洽:勞工局職訓中心 代理課長陳美妤 89692150分機301
111/12/23
職業訓練中心
最近修改日期:1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