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規定,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4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80小時以上。」
參訓對象
一、大專校院非屬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二、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4年以上者
招生名額
預計錄取20人為原則,另外提供每堂3名隨班附讀名額。
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自9/18(一)起報名,最後收件日為10/17(二)。(以收訖日為憑)
報名方法:
採線上報名(詳參課程簡章)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以e-mail方式寄送至
AR0245@ntpc.gov.tw 黃小姐,並來電確認02-29603456分機6597。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112/09/18
身障就業輔導科
最近修改日期:11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