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訓合作
為縮短學用落差、積極協助失業勞工學習就業技能,本府職業訓練中心103年起改採突破性作法,提出「先面試、再受訓、後就業」模式,即先行開發企業所需人才職缺,再依企業人才需求安排客製化訓練課程,不僅讓企業省掉訓練的困擾,學員所學技能也更能符合企業所需,訓後由企業直接進用,達到真正「用訓合一」。
▲照顧服務人員產訓合作班上課情形
▲到府坐月子家事人員就業班-產訓合作班上課情形
▲服裝設計製作就業班-產訓合作班上課情形
▲美甲美容師產訓合作班上課情形
詳細年度課程規劃歡迎至《職訓補給站》查詢。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2)89692150分機201~212、308~310
最近修改日期:11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