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勁報117期
好不容易出了社會步入職場,煩惱的問題從期中期末怎麼及格,變成了一例一休怎麼休?薪水怎麼算?但這些都是學校裡面不會教你的事情,該怎麼辦呢?快跟著新北勞工局的腳步,一起來做事前練習吧!
首先跟大家介紹的就是討論度最高的一例一休,到底怎麼休?所謂的一例一休,「例」指的是例假日、「休」指的是休息日,此次勞基法第 36 條修法,每 7 日應有1 日例假以外,新增了 1 日的「休息日」,最大的差別在於,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加班,而休息日出勤需事先徵得勞工同意,且雇主要多發給勞工加班費。
另外企業若經勞資協商,只要符合「不要連續上班超過 6 天」,勞工例假、休息日就可在 7 天 周期內「彈性挪移」,讓上班日安排更有彈性。另外,例假日、休息日依照事業單位營運特性及勞工之需求自行約定,非僅限於星期六、日實施,如果事業單位有輪班的情形,全體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未必一致,至於「每一週期」之起訖 ( 例如星期一至星期日或星期日至星期六 ),由勞雇雙方議定,並依曆日連續計算,不因跨月而重新起算。
還有也很重要的「假日加班費」的部分,當公司要求 您於假日前往公司協助加班的話,這一天的薪水又該如 何計算呢?來來來,新北勞工局試算一次給你看!
這樣的公式是否清楚明瞭呢?快把它記下來,別讓自己的美好暑期工讀吃虧囉!
最近修改日期:11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