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勁報89期
申請資格 |
1.設籍新北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非自願失業期間未滿六個月,且仍未就業) 2.申請人之子女須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且申請人及其配偶之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者。 |
檢附資料 |
1.申請書及檢附公司(事業單位)開具之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或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影本1份。 2.子女105學年度第2學期之就學繳款單影本(尚未繳款亦可)。 3.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領據1份。 |
表格索取 |
1.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臺、7樓勞工局、就業服務處及其所屬就業服務站臺、各區公所、內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服務站免費索取。 2.上新北勞動雲網站首頁「勞工福利」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http://ilabor.ntpc.gov.tw/page/grant-for-child-education-of-unemployment-worker 點選「相關表單下載」。 |
備註 |
1.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 2.備齊相關資料後,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收 (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經審查合格者即依程序辦理撥款。 |
最近修改日期:1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