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屬服務
年滿18歲,具有主動積極服務熱忱、耐心、責任感者,均得申請為志願服務人員。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就業服務站(台)
週一至週五就業服務站(台)上班時間內分早上、中午及下午三個服務時段
如有志工缺額,將於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進行刊登招募
連絡電話:(02)2246-5066分機1118 黃小姐
最近修改日期:11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