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 內政部 |
負責人 | 劉世芳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 地圖 ] |
勞保 | 有 |
就保 | 有 |
健保 | 有 |
徵才說明
職業類別 | 會計助理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 |
休假方式 | 週休二日 |
工作內容 |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有政府機關會計機構行政工作、付款憑單及傳票開立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4.熟諳電腦基本(文書、計算)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且配合度高,並具溝通協調能力尤佳。 5.具身心障礙身分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工作項目: 1.協助編製傳票、付款憑單等相關業務。 2.協助會計審核、文書處理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請假及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工作日(預計為116年3月29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代理至其上班之前1工作日止。 四、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8,948元 五、工作地址:內政部會計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 六、其他: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至114年9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501室,內政部會計處(綜計科)收。履歷表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i.gov.tw/)/本部徵才/內政部會計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外補公告下載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會計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5.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薪資發放至試用期滿之日為止。 6.本案聯絡人:詹小姐,連絡電話(02)2356-5342 (本職務請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加班補償方式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
職缺福利 | 無 |
工作條件
學歷要求 | 高中 |
科系所 | 不拘 |
學校要求 | 無 |
工作型態 | 日班: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
計薪方式 | 月薪 (新台幣38948~38948元) |
僱用期限 | 不定期契約 |
住宿 | 不提供 |
供膳 | 不提供 |
工作經驗 | 不拘 |
加班 |
技能與求職專長
語文能力 | |
駕照 | 不拘 |
技能證照 | 不拘 |
電腦能力 | 不拘 |
特殊需求 | 一般求職者身心障礙者 障別: 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