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助理(限身心障礙之不定期契約人員)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 衛生福利部 |
負責人 | 邱泰源 |
公司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 地圖 ] |
勞保 | 有 |
就保 | 有 |
健保 | 有 |
徵才說明
職業類別 | 財會金融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 |
休假方式 | 週休二日 |
工作內容 |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具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四)具備政府機關(構)實務工作經驗並熟悉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CGBA)等系統者為佳。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業務所需加班者為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二、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本部會計相關事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三、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3.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4.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3萬8,948元。 (五)進用日期:自到職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6916、王小姐。 本職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身障定額進用職缺)】 |
職缺福利 | 無 |
工作條件
學歷要求 | 大學 |
科系所 | 不拘 |
學校要求 | 無 |
工作型態 | 日班: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
計薪方式 | 月薪 (新台幣38948~38948元) |
僱用期限 | 不定期契約 |
住宿 | 不提供 |
供膳 | 不提供 |
工作經驗 | 不拘 |
加班 |
技能與求職專長
語文能力 | |
駕照 | 不拘 |
技能證照 | 不拘 |
電腦能力 | 不拘 |
特殊需求 | 一般求職者身心障礙者 障別:不拘 等級:輕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