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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負責人 彭富源
公司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之4 [ 地圖 ]
勞保
就保
健保
徵才說明
職業類別 行政助理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
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1.專任運動教練校園事件處理(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
2.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招⽣名額及簡章。
3.核定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甄審、甄試及單獨招⽣)名額、單獨招⽣計畫及規定、簡章。
4.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於115年1月27日前郵寄至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郵戳為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衛組謝宜珊小姐收(連絡電話:04-37061396),郵件請註明應徵職稱及應徵者姓名、白天連絡電話,逾時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一、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職缺福利
工作條件
學歷要求 專科
科系所 不拘
學校要求
工作型態 日班:自8時0分至17時0分
計薪方式 月薪 (新台幣38948~38948元)
僱用期限 不定期契約
住宿 不提供
供膳 不提供
工作經驗 不拘
加班
技能與求職專長
語文能力
駕照 不拘
技能證照 不拘
電腦能力 不拘
特殊需求 一般求職者其他: null、

應徵方式
應徵方式 電子郵件、親洽、電洽、函寄、面試
攜帶文件 履歷、自傳、其他 ((履歷表上請附照片))
應徵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
電子郵件 e-3380@mail.k12ea.gov.tw
電話 04-37061396
截止日期
接洽人 郭怡伶 行政組員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