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職務代理人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 公司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負責人 | 彭富源 |
| 公司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之4 [ 地圖 ] |
| 勞保 | 有 |
| 就保 | 有 |
| 健保 | 有 |
徵才說明
| 職業類別 | 行政助理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 |
| 休假方式 | 週休二日 |
| 工作內容 |
1.專任運動教練校園事件處理(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 2.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招⽣名額及簡章。 3.核定教育部主管⾼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甄審、甄試及單獨招⽣)名額、單獨招⽣計畫及規定、簡章。 4.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貼相片並含基本資料及自傳等,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學歷證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專長證明等相關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請附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於115年1月27日前郵寄至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郵戳為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衛組謝宜珊小姐收(連絡電話:04-37061396),郵件請註明應徵職稱及應徵者姓名、白天連絡電話,逾時或證件不齊均不予受理。 一、應徵者經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由本署通知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棄權者不得提出異議。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職缺福利 | 無 |
工作條件
| 學歷要求 | 專科 |
| 科系所 | 不拘 |
| 學校要求 | 無 |
| 工作型態 | 日班:自8時0分至17時0分 |
| 計薪方式 | 月薪 (新台幣38948~38948元) |
| 僱用期限 | 不定期契約 |
| 住宿 | 不提供 |
| 供膳 | 不提供 |
| 工作經驗 | 不拘 |
| 加班 |
技能與求職專長
| 語文能力 | |
| 駕照 | 不拘 |
| 技能證照 | 不拘 |
| 電腦能力 | 不拘 |
| 特殊需求 | 一般求職者其他: 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