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病服務處_助理管理師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 公司名稱 |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
| 負責人 | 李健鴻 |
| 公司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28樓(西側) [ 地圖 ] |
| 勞保 | 有 |
| 就保 | 有 |
| 健保 | 有 |
徵才說明
| 職業類別 | 行銷企劃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 |
| 休假方式 | 週休二日 |
| 工作內容 |
1.辦理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補助費用初審業務。 2.行政庶務支援與協助。 3.撰寫基本公文、會議紀錄及報表彙整。 4.接聽民眾來電,提供職災權益諮詢如職災保險給付相關服務。 5.協助專案費用核銷,費用或物品如文具、文宣品等申購及管理。 6.協助製作職業傷病服務文宣、簡報。 7.支援職業害保險相關業務並協助會議或活動等辦理事宜,整理相關資料及紀錄。 8.協助並支援管理師或副管理師執行業務。 9.維持業務單位環境整潔及物品歸置。 10.其他職業傷病服務相關業務及主管交辦事項。 - 一、資格條件: 1.學歷:學士(需3年相關工作年資)以上。 2.科系要求:職業衛生、相關醫護、公共衛生、復健醫學 、醫務管理及新聞傳播、文字編輯相關科系畢業。 3.工作經歷:具相關工作經驗優先考慮。 二、工作知能: 1.知識:具備職業傷病服務所需之專業知識如:勞工相關法規、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 等文書處理軟體、基本行政流程與檔案管理概念。 2.能力:能撰寫基本會議紀錄、接待紀要、活動紀錄。 3.態度:細心負責、具主動協助精神,配合調度並支援多元工作、良好溝通與表達能力,具親切服務態度。 三、其他條件: 專業證照:具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職業衛生技師、職業衛生管理師、公共衛生師、勞動檢查員等證照尤佳。 * 歡迎身心障礙人士,需附身心障礙證明。 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
| 職缺福利 | 無 |
工作條件
| 學歷要求 | 專科 |
| 科系所 | |
| 學校要求 | 無 |
| 工作型態 | 日班: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
| 計薪方式 | 依學經歷、證照核薪(每月經常薪資達4萬元以上) |
| 僱用期限 | 不定期契約 |
| 住宿 | 不提供 |
| 供膳 | 不提供 |
| 工作經驗 | 有相關工作經驗 年資:36月以上 |
| 加班 |
技能與求職專長
| 語文能力 | |
| 駕照 | 不拘 |
| 技能證照 | 不拘 |
| 電腦能力 | 不拘 |
| 特殊需求 | 一般求職者其他: 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