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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恩望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需求人數:1人)
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負責人 陳宇昭
公司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1段55號3樓 [ 地圖 ]
勞保
就保
健保
徵才說明
職業類別 教育學術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
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接案評估及開案、需求評估、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執行職業重建服務計畫、處遇追蹤、結案及諮詢等服務。
2、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3、協調、整合或倡導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
4、有效使用職業重建服務資源。
5、服務紀錄撰寫
6、其他主管交辦之行政作業。
7、具就業服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任用條件
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8條之規定,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於進用前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2、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3、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2年以上。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5、非屬第三款所定大專校院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且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或職業輔導評量工作四年以上。

【如有符合第8條第1項規定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之求職者應優先錄用。】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於進用前,未完成前項所定之專業訓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先行提供服務,並應於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訓練,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職缺福利 教育訓練()、團體(意外)保險
工作條件
學歷要求 大學
科系所
學校要求
工作型態 日班:自8時30分至17時30分
計薪方式 月薪 (新台幣39000~42000元)
僱用期限 不定期契約
住宿 不提供
供膳 不提供
工作經驗 有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年資:12月以上
加班
技能與求職專長
語文能力 台語:稍懂
駕照 不拘
技能證照 不拘
電腦能力 不拘
特殊需求 一般求職者

應徵方式
應徵方式 電子郵件、面試
攜帶文件 履歷、自傳、其他 ((履歷表上請附照片))
應徵地址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85號3樓
電子郵件 eden6437@eden.org.tw
電話
截止日期
接洽人 李小姐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