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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影本一份。
勞動部來文
附件
109/10/19
勞動檢查處
最近修改日期:109/10/19
114/05/05
114/05/01
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