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09年12月4日訂定「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
一、近年來我國出生率下降,再加上平均壽命延長,造成人口結構老化,以致就業人口遞減,影響所及,除勞動力減少,亦可能使生活水準下降及競爭力降低,爰行政院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並自109年12月4日施行,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就業,以提升人力資源應用,保障經濟安全。
二、為因應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再入職場工作之趨勢及可能引發之危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衛生指引」,請各事業單位於訂定或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等相關文件時,參考該指引強化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安全與健康之設備及措施,並據以推動實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109/12/04
勞動檢查處
最近修改日期:1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