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資訊
個人專屬服務
企業專屬服務
工會專屬服務
動態資訊
關於我們
帳號資訊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補助
符合下列資格且工作地點位於新北市者
(1) 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
(2)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
(3) 劣耳聽力閾值在四十分貝以上,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二十五分貝以上之 單側聽損
(4) 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之情事,且未取身心障礙證明
最近修改日期:113/07/03
雇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