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勁報94期
工資每小時工資至少133元以上;每月至少2萬1,009元以上。
工讀生1天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加班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
雇主應備出勤卡或簽到簿逐日記載工讀生的上、下班時間,並應保存這些出勤紀錄至少5年。
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工讀生於休息日出勤工作,雇主應按法定標準計給加班費。
(一)工讀生如果有加班(即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或於休息日出勤部分),應依法加成計給加班費,不可僅按原時薪計給。
(二)時薪制勞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三)休息日之工作時間,4小時以內者,以4小時計;逾4小時至8小時以內者,以8小時計;逾8小時至12小時以內者,以12小時計。
(四)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提繳勞工退休金即便為短期工讀,雇主仍應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短期工讀生因工作發生意外,仍是職業災害,雇主仍應負責。
最近修改日期:108/06/05